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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董新义副教授出席第六届朝鲜韩国法论坛并作韩国金融科技法制创新报告

    发布时间:2019/06/19

    由朝鲜韩国法论坛组委会、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吉林省社会科学重点领域(朝鲜韩国法)研究基地主办,西北政法大学韩国法研究中心承办,韩国驻西安总领事馆协办的“第六届朝鲜韩国法论坛”于2019年6月14日在西北政法大学召开,我院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科技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董新义应邀出席本次会议,并做了《金融科技时代韩国金融科技法律制度评释》的报告。

    在报告中,董新义副教授就第四次工业革命背景下向与会专家介绍了韩国最近几年的金融科技法制建设的做法,从《关于金融投资业与资本市场的法律》(简称《资本市场法》)中引入股权众筹制度,到2018年年底《互联网专门银行特例法》和《金融创新支援特别法》的相继出台,韩国为金融科技产业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他重点评析和解释了后两部法律的核心制度,《互联网专门银行特例法》为韩国建立名副其实的互联网专门银行奠定了制度基础,使其更好地为普惠金融时代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而《金融创新支援特别法》则成为韩国版金融科技“监管沙盒”法案,为创新金融服务和创新金融企业的包容性监管和实验性监管确立了特别法制度,鼓励具有真正创新意义的金融服务和金融科技企业。同时,这些法律都极其重视金融消费者保护。

    对于我国金融科技法制建设,他提出如下建议:金融科技发展应立法先行,应当鼓励金融科技创新,我国也应通过制定和实施金融科技“监管沙盒”特别法的路径;要扶持真创新打击伪创新,允许真正具有创新金融服务内容的金融科技企业豁免现行金融法律规定的适用,使创新金融内容享有“实验”的特权。同时,还要坚守金融消费者保护与信息保护的底线思维,以使金融科技产业平稳、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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