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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淀法院知产审判庭杨德嘉主讲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纠纷的裁判思路

    发布时间:2019/06/27

    2019年6月24日上午,北京市海淀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人、审判员杨德嘉,在我校学院南路校区主教203,为我院师生带来一次题为“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纠纷的裁判思路”的讲学。我院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参加本次课堂讲学,杜颖教授主持本次讲学。

    杨德嘉法官首先明确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性质。他指出《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公私兼具的法律,其中大部分规则都具有私法属性的一面,如“互联网专条”,但是仍有一部分规则属于公法的范畴,如反法第3条、第4条等。反法对市场进行的规制并不违背私法自治的原则,而是由于市场无法自我解决纠纷,反法不得不对其加以规制。

    在本次讲学的第二部分,杨德嘉法官介绍了“互联网专条”的亮点及出台后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情况。在反法修改之前,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多数通过反法第2条解决,其主要原因在于反法制定时间比较久,对于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纠纷行为没有明确的规定。“互联网专条”将已经通过司法判例类型化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以列举,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纠纷的裁判只能适用原则性条款的困境。但是,该条的规定过于详细,而新类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反法出台后迅速出现,该条在新类型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中的适用空间有限。

    第三部分杨德嘉法官对汉涛诉百度案、新浪诉脉脉案、HIQ诉领英案进行了分析,指出单纯的数据抓取行为和数据抓取之后的利用行为属于两个问题,而反法要解决的更大程度上是后者。

    最后杨德嘉法官分析了当前大量存在的屏蔽网络广告纠纷案件。并从屏蔽广告行为的正当性判断、干扰行为、对消费者利益的影响、技术中立、促进竞争等角度对该行为进行分析。他指出,一定要以一种动态的思维去判断不正当竞争行为对社会总体福利的影响。

    最后,杜颖教授对杨德嘉法官关于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纠纷的裁判思路的课堂讲学作出总结和评价,并感谢杨德嘉法官为大家带来如此精彩的一堂课。同时参与讲学的同学积极发言,向杨法官提出自己的问题并进行交流。

    本次课堂讲学受2019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课堂嘉宾讲学支持计划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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