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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法工作坊第14期举行 在线研读金融法违约预防与违约处置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0/05/12

    2020年5月10日下午,商法工作坊2020年第6期(总第14期)在直播平台以线上交流与讨论的新方式举行,本次活动主题是研读《金融法违约预防与违约处置制度研究》一书。此次工作坊有幸邀请到了本书作者——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陈醇教授与大家共同探讨交流。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周游副教授作为指导老师参与了本次活动。工作坊主要由指导老师引导、发言人展示、成员及其他与会者提问及评价、评议人评议、特邀嘉宾发言、指导老师总结等环节组成。此次线上活动共有近60名校内外师生及业界人士参与讨论。

    首先,周游副教授介绍了本期特邀嘉宾陈醇教授,拉开了此次工作坊的序幕。

     

     

    接下来,陈醇教授作书目导读,分享了本书撰写的相关背景,梳理了本书的写作逻辑与各章节的重点内容,围绕“系统性违约”这一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在发言人展示环节中,我院2019级研究生马晓晴、李明桓、赵天以及2018级本科生洪恬君、袁旻晖分享了各自的读书心得。马晓晴同学从合同法与金融法关于违约现象的不同处理方式对比入手,引入系统性违约的概念,从系统性缔约、契约群和企业群三个方面分析了违约责任制度不适用于解决系统性违约的原因,并讨论了应对系统性违约的启发。李明桓同学介绍了违约预防制度的内容与基本原则,分析了我国违约预防制度的现状,对我国制度现状中缺乏宏观性、系统性以及重点不明确的困境进行了反思。洪恬君同学以温州金融试验中的违约预防制度为例,探讨违约预防实际建构过程中制度探索错位和理论依据偏颇的问题,并强调了系统性预防理念的指导意义及重要性,就如何矫正偏颇提出了建议。袁旻晖同学从P2P网络借贷问题出发,讨论了针对该问题的现有法律规制机制,并对其进行了反思,认为其规制需要整合证券法、银行法、合同法的不同思路以完善违约的预防与处置制度。赵天同学从系统性、金融安全原则、预防制度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四个关键词入手,来论述本书对于今后违约预防制度与违约处置制度的指引作用,并结合近期热点话题与本书内容进行分析,提出了对于我国金融领域后续发展的展望。

    在线的工作坊成员以及部分与会者也通过直播平台的聊天区等方式向发言人提问,并以扫二维码填写问卷的方式对发言人的表现进行评价。

     

     

    随后,我院2019级研究生杨娟,2018级本科生彭欣悦、牛天赫、周雨欣以及2019级本科生王子晴五位同学作为评议人,就发言人的表现进行评价并提出建议。周雨欣同学评价马晓晴同学的发言结构完整、思路明了,内容细节处理得很好,同时建议其调整语速,在介绍应对系统性违约的相关制度的时候融入一些简单的实例。牛天赫同学梳理了李明桓同学的发言内容,认为李明桓同学的发言结构清晰、思维连贯性强,肯定其发言对于书目内容的归纳与概括非常到位,并提议可加入本书中对于完善制度的解决措施的介绍。彭欣悦同学认为洪恬君同学的发言娓娓道来、深入浅出,赞赏其清楚直观的手绘示意图,同时就防范金融风险融资措施种类、民间融资与民间借贷的区分提出了自己的疑问。王子晴同学认为袁旻晖同学的发言逻辑清晰、时长和语速把控很好,但PPT演示上文字内容过多、应当突出关键。杨娟同学评价赵天同学的总结体系清晰、表达流畅、准备充分,也有结合书目内容进行进一步拓展,但囿于时间有限,在内容上阐述不够深入。

     

     

    指导老师与本期特邀嘉宾评议了同学们的发言,并且分享了自己的思考。周游副教授结合自身的读书体会与研究经历,指出传统金融法围绕金融监管展开,在私法制度供给上的救济略显薄弱;归纳本书将实现金融公平的落脚点放在预防和处置,以穿透式监管为例,强调预防的重要性;提出企业群与契约群中存在的传染效应不能以对待民法中单个法律关系的线性思维来看待;决议理论对于理解市场价格机制的形成也大有裨益;提出系统不是单个主体或法律关系的加总,而系统性效益可能是正面的也可能是负面的。此外,周游副教授就普通投资者违约、信托与债券违约以及损害计量等问题阐述了自己的困惑。陈醇教授首先对大家表示感谢,并对大家的提问进行了回应。他指出,金融不公平严重损害金融安全,对金融消费者的过度损害甚至会导致金融危机,应当加强普惠金融的可得性,另外也鼓励同学们就金融自由、金融公平相关议题进行研究;针对资管计划、信托、债券违约,提出其预防制度的限度需要针对不同金融领域进行具体规定,同时也需要其他制度的配合,而本书观点属于总论性质,还有待就此开展进一步研究;指出对于损害赔偿的计算问题,涉及金融学知识与相关计算方法,目前法律中的定性研究方法不能满足金融法领域的研究需要,未来将会进一步深入研究。

    最后,在总结发言环节,周游副教授认为本期议题有很多可探讨的内容,建议同学们在考虑论文选题可以从这一前沿问题出发进一步延伸细化,希望同学们通过商法工作坊这一平台学习和关注商法总论的理论问题,不断拓宽自身的学术认知。

    在线上平台的热烈讨论氛围中,本次商法学研究工作坊顺利结束。

     

    (本次讲座受2020年中央财经大学专题学术讲座支持计划资助)

     

     

    文/刘真   平台操作/魏思佳、杨茜雅、田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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