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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华大学法学院何海波教授做客我院 主讲法学论文写作方法与技巧

    发布时间:2020/06/02

    2020年5月25日下午,《清华法学》副主编、清华大学法学院何海波教授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师生带来了战“疫”期间的线上讲座:法学论文写作方法与技巧。本校师生以及校外听众共计300人,通过腾讯会议共同学习探讨法学论文写作方法。本次讲座由《财经法学》副主编、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刘权副教授担任主持人。

    何海波教授以“什么是论文?”为话题,开始了本次讲座。他谈到,论文应当是围绕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作出有根有据的论证,进行有条理的表达,并力图有所创新。在讲座中,何海波教授主要从选题、论证、表达等几大方面讲解法学论文写作的方法与技巧。

    一、选题

    何海波教授指出,许多同学直言在写论文时往往找不到问题,多是因为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对论文的理解有问题,二是找问题的方式存在问题。

    什么是“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概括。第一,现有的知识不能包容。以校园保安为例,学校的保安对人员的进出管理有较大的决定权,但是学校保卫部门不是行政机关,那么其究竟属于什么性质,这就是一个现有知识没有涉及到的内容。第二,现有的规则不能解决。如果某个事情按照现有的规则无法解决,那就需要思考,应当确立一个什么样的规则作为解决办法。以举报人的诉权为例,职业打假人起诉,往往是大批量重复性的,法院是否要去受理,按照原来的规则解决是有问题的,所以我们需要去重构规则。第三,现有的观点不能成立。何海波教授以自己的论文《论收容教育》为例进行说明,此前主张废除收容教育制度的理由,主要是收容教育制度违反《立法法》规定的法律保留原则。即按照《立法法》的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只能由法律制定,但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不是法律,因此其限制人身自由的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但这类观点实质上是无法成立的,也无法说服立法机关去废止决定。收容教育制度应当被废除不是因为它抵触法律,而是因为它违反法治、侵犯人权,更是因为它没能实现净化、改造、遏制卖淫嫖娼的目的。所以,应当寻找到更加经得起推敲的理由。像这样有话要说、不吐不快,写论文才有意义。

    什么是“好问题”?主要可以分为三点。第一,大家普遍关心。如果一个案例发生的非常少见,或者只有这一个案件存在这种情况,那么它就不存在普遍适用价值,也就没有研究意义。在进行案例分析时,要把个案抽象成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再进行写作。第二,主题要足够鲜明。判断标准是能否用一句话概括问题,能够用一句话直接回答。比如“网络时代的隐私权保护”这个题目就过于宽泛,作者选题时可能不知道真正的问题在哪里。这个题目包含的问题不止一个,解决的方案也不可能只有一个。在这个问题里要回答谁在侵犯、以什么方式侵犯、保护的范围和方法等等。第三,大小难易适中。选题的大小要合适,难度要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当然选题不是越小越好,但现实中同学的选题多数是太大。比如选题定为“行政强制措施”就过于庞大,改为“行政调查中的强制措施”就比较好,后来作者进一步缩小到“卖淫嫖娼案件查处中的强制措施”。对一篇法律硕士学位论文来说,这样就比较适合写作。

    问题除了大小外,还有类型的不同。法学问题的不同类型可以分为三种。其一,规范研究。主要是法律解释适用的研究,比如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是否合法,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等。其二,实证研究。实证研究讨论的是事实上怎么样。其三,对策研究。讨论的是法律、政策应当怎么制定。比如地铁安检政策有无制定必要。

    问题能否有点创新?法学论文写作与散文等不同的是讲究创新。对于如何创新的问题,首先应当浏览最新文献,了解其他人是否已经研究过。其次,做文献综述,根据关键词检索数据库,了解哪些地方别人已经研究完了,哪些还没有人研究。最后,进行延伸阅读。

    二、论证

    不知道如何论证,可能是因为没有清晰的问题、没有足够的资料、不知道别人的想法这三个方面导致的。如果论文没有和别人进行争辩,而是像教科书或者说明文一样,那是没有论证的。

    对于问题、方法与资料的关系,就一篇具体的论文来说,应当是先有问题,再谈论证方法;有了问题和方法之后,再去找相应的资料。何海波教授同样以《论收容教育》为例,谈到如果认为《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不是法律,就要讨论法律的识别标准是什么。但该决定是严格经过了法定的立法程序,所以其实质上应当是法律。论证需要做辨析,论文每讲到一个观点时,要通过学者的学说、立法的例子和先例进行说明。

    在论文中主张观点的时候,要提供理由、找资料,所以查找文献是非常重要的。但写论文仅仅依靠知网、北大法宝是远远不够的,查找古旧文献、外学科文献、外文文献等,有时会给论文论证带来详细的数据支撑。

     

    三、表达

    学术论文的写作是专业写作,与网络文章、散文的写作是非常不一样的。但也不能让人看不懂,论文是学术交流,我们应当尽量追求让读者听得懂,读得轻松。文章不好读的原因太多,主要是包括标题啰啰嗦嗦、摘要看不出文章观点、导论没有文献综述、过分引用等方面。

    标题怎么让人有兴趣,有三个要求。一是明了。要让别人明白你写的是什么,不能存在误解和看不明白。二是简洁。能够表达意思的,字越少越好。比如“中国行政调查中的行政强制措施制度研究”这个题目,可以去掉其中的“中国”“制度研究”,甚至还可以去掉其中的第二个“行政”,修改为“行政调查中的强制措施”。三是新颖。可以使用二级标题,让论文更能吸引眼球,但是一定要避免三级标题。

    摘要应使用第三人称,通过非常简短的语言介绍文章内容,以此反映文章内容和作者主要观点。摘要不引用他人文献,也不加引注。在学术论文的摘要中,一个常见毛病是大段地阐述写作背景、目的和研究方法,而对文章的主要内容、特别是作者观点却很少交待。一篇好的摘要往往需要包括问题、方法、发现、原因、对策等几个方面的内容。当然,具体写的时候还要根据文章内容来。

    导论的内容主要是交代问题、文献综述、介绍论文的结构和写作方法。其一,交代问题要求开门见山,直指问题。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交代问题的由来和意义。其二,文献综述的作用是让人看得见你的创新。文献综述一个最基本的要求是,用自己的语言把相关文献做一个概括叙述。重点要求的是叙述,而不是罗列。其三,介绍论文的结构和写作方法,多数时候,论文并不需要特别交代运用了什么方法,但当文章所运用的方法、材料或者概念比较新鲜,或者可能招致误解和质疑时,事先说明一下就十分有必要。同样,大多数情况下作者无需交代文章结构。但如果文章的结构比较繁复,事先说明一下也有好处。

    对于引注体例,何海波教授谈到,其包括引注信息的内容选择、引注符号和引注信息的排版格式等。引注的格式不同期刊有不同的规定,带来了很多麻烦,法学界希望能够统一体例。35家期刊、出版社和数据库联合制定了《法学引注手册》,对如何引注做了系统、细致的规范。手册近期刚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此外,何海波教授还谈到了论文排版和交流意识。何海波教授认为排版是否美观是影响论文阅读的关键一环,应当引起同学们的重视,我们需要尽力去追求文章排版的整洁和美观。大家可以以其他期刊论文为参照物,对自己论文的排版进行修改。何海波教授认为写文章要有交流意识。文章写出来是给读者看的。要心中有读者,要知晓读者的关切和可能的质疑。我们在写论文时,可以假设对面坐着一个人,去思考他有什么质疑和观点。文章论证有时候就是要说服别人,所以要有别人如何质疑和反驳你的想法。

    在讲座结束之前,何海波教授还与同学们进行了充分的互动交流。对同学们提出的“硕士生投稿难”、“如何解决交叉学科的文章学术性不足的问题”、“文章如何布局与构思比较巧妙”等诸多问题,何海波教授进行了细致的回应。

    讲座接近尾声,刘权副教授回顾了何海波教授的讲座内容,谈了几点学习心得。一是应特别重视选题。好的选题是成功的一半。选题没定好,再怎么努力也写不出好文章,所以需要在选题上多花功夫。二是论证应有逻辑。论文不是说明文、也不是散文,写论文也不是写教科书,论文需要富有逻辑的深入论证。三是查阅高质量文献。在信息时代,文献浩如烟海,但真正对选题有用需要精度的文献并不多,需要仔细甄别。四是表达尽量准确、凝练。五是引注应遵循必要性原则,引注并不是越多越好,尽量引用相关的高质量文献。

    最后,刘权副教授衷心感谢何海波教授疫情期间在“云上”给大家所作的“拨云见日”的精彩讲座和与会嘉宾。至此,法学论文写作方法与技巧讲座圆满结束。

    文/樊奕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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