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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法工作坊第26期研讨《民法典》新规的理解与适用

    发布时间:2020/10/29

    2020年10月28日下午13时至17时,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第26期私法研讨会“《民法典》新规的理解与适用”在中央财经大学主教学楼913室举办。本期研讨会由我院朱晓峰副教授主持,武腾副教授、王叶刚副教授、殷秋实副教授、徐建刚博士、王道发博士共同指导,与在场各级学生共同读书、研讨。本次研讨会主要由指导老师引导、发言人展示、其他成员评议、自由讨论以及指导老师总结等环节构成,共有30余名师生参与线下报告与讨论,其余未能到场的师生线上参与。
     

    本次研讨会共分为两个单元,第一个单元是读书分享讨论,阅读的材料是《民法学入门》和核心期刊上关于我国《民法典》解释的论文,读书报告人从《民法典》新规的理解与适用切入,加深在现代社会中对民法功能的理解;第二单元为论文报告研讨,主要是通过论文撰稿人讲演论文的形式,针对民法具体问题进行深入研讨。

    读书分享讨论阶段,四位读书分享人进行报告。首先,王曦捷同学分享日本请求损害赔偿案,引出了当事人之间的公平与过失相抵的类推适用问题,他指出本案没有类推适用过失相抵原则,是由于行为人原因不属于疾病,随后联系我国《民法典》与第24号指导案例研究,对受害人过错展开分析,从比较法角度进行了对比。朱晓峰老师提出,应注意对判决中的过失问题导致责任减免性是否由公平责任体现。殷秋实老师指出,要注意我国关于公平责任的规定,提出的公平责任与公平原则之间的联系问题引人思考,并与大家探讨无过错责任是否可以适用过错相抵。第二位读书报告人夏爽同学分享了请求返还买卖价款的案件,以买卖合同切入展开探讨,对产品瑕疵认定问题,错误、欺诈、瑕疵担保责任之间的联系,以及涉及的听讲合同和买卖合同之间的关联逐一详细阐述。殷秋实老师指出,要注意错误和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对要件逐一对比分析,并提示同学进行探讨要注意《民通意见》第71条。第三位冷文曦同学,分享了一个关于癌症告知义务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依据医生的告知义务与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的发展历史与具体内容,对日本医疗案例展开探讨。分析了二者的对立统一关系,结合医学与法学的不同理论,对不同医疗行为展开了详细论述。朱晓峰老师肯定了该案件的研究价值,并指出对类似癌症患者来说,安排剩余时间自主决定的利益受损,若当事人对自己的病情没有充分了解,可能出现不严格遵守医疗计划的情形,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可以推倒出因果关系引发了大家的思考。最后,第四位报告人任颖同学对幼儿的交还与请求人身保护问题展开探讨,以幼儿领养案件为起点,对案件事实展开了详细的分析,对其中的告知义务进行解读,对比了我国《民法典》监护制度,以及未成年保护法中未成年人的规定,强调要以未成年人利益为重。朱晓峰老师提出,与比较法解决方式不同,中国司法实践中争抢孩子的案例比比皆是,并非通过对孩子人身自由的保护来解决纠纷,《民法典》也强调了未成年人利益保护,但法院依然偏向从监护人视角出发,并提出从孩子角度与从监护权角度,不同保护途径导致的法律效果值得思考。

    随后,研讨会进入论文报告研讨阶段,由薛甜同学作《互联网视频广告过滤行为的违法性研究》论文报告,她提出当前屏蔽广告行为屡见不鲜却无明确认定思路,因此她从行为主体、主观方面、客观行为、侵害客体四个方面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法》与《侵权责任法》对过滤视频播放平台广告的行为进行了认定。王曦捷同学提问,如果有一些人是纯粹为了兴趣或者为视频阅读者提供便利去做一些广告屏蔽脚本,没有以此来盈利,或者虽然获得了一些打赏但是并非他们的初衷,那么他们的行为是否违法。朱晓峰老师则指出,该文章选题新颖,实践中存在争议,内容较为丰富,但应当对题目中的违法性再聚焦,区分不法性与过错问题,对论文结构进行调整。接着,邹瑞丽同学分享题为《真正第三人利益合同中第三人利益研究》的论文报告,以《民法典》第552条第2款为核心展开分析,从第三人履行请求权的角度入手,探讨第三人利益受到侵害时的违约救济。冷文曦同学对文章主题不突出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提议在第五部分的第三人法定解除权部分中加入第三人利益的分析,也可以使得法定解除权的论述更为充分。朱晓峰老师指出,第三人期待利益受侵犯,可能同时出现第三人利益与履行请求权,并不能解决问题,建议题目修改,不应将履行请求权无限扩大,并对引用的格式问题提出了意见。最后王悦然同学作《个人信息匿名化的标准研究》论文报告,以个人信息的匿名化入手对既有标准进行评述,解读个人信息匿名化处理标准的具体路径。任颖同学评价,王同学论文结构严谨,但个别小标题应当更为准确。朱晓峰老师提出,文章应当注重讨论现行标准与存在的问题、匿名化处理标准如何落实、现行法或法律实践中如何看待匿名化的处理等。最后朱晓峰老师总结道,私法工作坊不是为了传授知识,而是应当在私下将方法落实到生活中,锻炼思考问题的方式。

    至此,我院第26期私法工作坊活动圆满结束,本学期私法工作坊将于下周如期进行。



    文/薛甜

    图/薛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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