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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税法工作坊成功举行——转让定价实务与热点

    发布时间:2020/11/03

    2020年11月2日下午,财税法工作坊第17期在中央财经大学举办,本次工作坊的主题为“转让定价实务与热点”,由工作坊指导老师郭维真副教授主持,主讲人为德勤中国税务合伙人魏璐女士,讲座现场座无虚席。

    讲座伊始,魏璐女士结合自身多年工作经验,以生活小事引入本次讲座主题,。魏璐女士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对“转让定价”做了简单介绍,她指出现实中存在跨国公司运用转让定价做避税或少交税的安排,但转让定价问题本身是个中性问题。她围绕三个话题与现场师生们进行了分享。

    第一,如何应对数字经济引起的税收挑战。魏璐女士认为,在交易模式多样化、跨境交易增加的背景下,数字经济带来的新型商业模式不断冲击着传统税制。为创新和变革国际税收机制,部分国家主导发起BEPS行动计划,该计划具体包含十五项,基本涵盖了国际税收领域的所有问题。至2018年,其中十四项已基本落实,唯数字经济问题未达成共识难以解决,很多国家则转而单边征收数字税。由于数字经济非常依赖无形资产,很难确定一笔收入的纳税人与利润,征收数字税问题频频。同时,魏璐女士也谈到,虽然BEPS行动计划为解决税权划分和涉税争议明确了方向,但在具体落实上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具体就转让定价而言,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分工加深,关联企业的跨境交易成为一种常态,转让定价要实现跨国集团内交易主体之间关联交易的公允定价,如果规则不一致可能引发双重征税,甚至双重不征税的问题。

    第二,COVID-19与转让定价问题。魏璐女士从转让定价的视角审视新冠病毒给全球经济的影响。她以实例对全球病毒爆发正导致市场金融和宏观经济发生重大变化,对全球供应链和盈利能力产生直接影响进行诠释。随着跨国公司实际产量下降,经济低迷将会导致许多业务的盈利能力、盈亏状况持续恶化,这不仅会影响到“核心公司”,也会影响到“服务提供商”,不论其转让定价如何安排。跨国集团内常规“服务提供商”的利润率通常是参照具有类似功能和风险状况以及在类似情况下经营的独立实体所实现的利润率来确定的。在经济低迷时期,特殊的经济环境开始影响供应链的盈利能力,这些独立实体的利润可能会减少。因此,必须重新评估新冠疫情对企业的影响,特别是对关联方交易和价值链盈利能力的影响。

    第三,转让定价实操热点问题。转让定价视角下的无形资产,其定义比会计和法律所定义的范围都要广泛,如政府许可、客户名单、销售渠道等存在重要价值的资产都有可能基于转让定价被定义为无形资产。魏璐女士还为同学们讲解了无形资产的经济所有权与法律所有权的差别,以及判定是否拥有经济所有权的重要规则——“DEMPE功能”,并解释了“现金盒实体”等概念。

    在问答环节中,就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制的适用原则,魏璐女士认为旧的方法论难以解决新的问题,数字经济已经开启了另外一扇窗,帮助大家识别无形资产在企业运行中的风险。

    最后,郭维真副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点评和总结,希望同学们不要被专业方向的划分限制住思维,在全新的格局下,国家和个人都要有应变挑战的能力。本次讲座在掌声中落下帷幕。

    (本次讲座受2020年中央财经大学专题学术讲座支持计划资助)

     

     

    文/梁珂珂

    图/曹译之 赵雅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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