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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修改专利法的理解与适用》主题研讨会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0/11/09

    2020年11月4日,中央财经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举办 “新修改专利法的理解与适用”主题研讨会。超凡知识产权研究院、知识产权课堂作为协办单位,为本次线上主题研讨会提供技术支持。研讨会由中央财经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杜颖教授主持,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条法一处处长汪旻梁、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法官张晓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苏志甫、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副处长陈健做主题发言,360集团知识产权总监李永乾、超凡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姜丹明作为研讨嘉宾参与本次研讨会。

    首先,杜颖教授代表研讨会主办方,对各位嘉宾的支持表示感谢,同时向线上参与研讨会的业界人士介绍了各位嘉宾以及本次研讨会的举办背景、会议流程等内容。

    汪旻梁处长作为第一位主题发言嘉宾,首先用“新形势、新要求、新问题、新挑战”十二个字形容了专利法第四次修改的背景。然后,汪旻梁处长介绍了本次修改的主要过程、修改思路和修改内容。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做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对知识产权工作均有明确要求。因此,此次专利法修改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国情和创新主体的实际需要,进一步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对专利侵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二是完善激励发明创造的机制和制度,加强专利转化服务、扩大专利信息传播,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同时防止专利权滥用;三是完善专利授权制度,进一步便利申请人,并为国内企业“走出去”创造有利环境。最后,汪旻梁处长介绍了修改的后续工作,如对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的配套修改等。

    张晓阳法官发言的主题是“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建立与司法应对”。张晓阳法官具体从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立法背景和紧迫任务、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中的几个关键问题、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司法应对建议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张晓阳法官以专利法新增的第76条为切入点介绍了药品专利链接体系和立法背景和立法目的。张晓阳法官指出,当前的紧迫任务是加紧修订与专利法第76条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建立我国药品专利链接的完整体系,实现药品审评审批过程与药品专利纠纷的司法和行政解决途径之间的程序兼容和衔接。然后,张晓阳法官介绍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中的几个关键问题:药品专利挑战声明的送达方式、专利法第76条所涉及的诉讼类型及一般处理原则、管辖模式以及在前述诉讼中人民法院能否对专利权的效力进行审查的问题,并对上述问题的各种处理方式进行了利弊分析,给出了自己的见解。最后,张晓阳法官针对即将落地运行的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给出了司法应对建议:一是加强审判力量,建立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二是依托信息化手段,提高纠纷解决效率;三是及时发布典型案例,不断完善药品链接制度。

    苏志甫法官就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规则的变化与适用分享了个人见解。首先,苏志甫法官指出了新专利法条款整体上有以下四方面的变化:调整了损害赔偿计算方式的顺序、引入了惩罚性赔偿、调整了法定赔偿上下限、引入了举证妨碍规则。关于损害赔偿计算方式顺序的变化,苏志甫法官纵向对比了2000年专利法和2008年专利法的相关条款,横向对比了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条款,就适用中可能面临的问题给出了自己的观点。关于惩罚性赔偿,苏志甫法官也就其制度功能、基本定位、故意认定和情节严重认定等问题进行了相应的解读。关于法定赔偿上下限,苏志甫法官梳理了上下限的演变历程,并就其适用问题给出了相应的见解。最后,就举证妨碍规则的适用,苏志甫法官结合相关司法解释提出了相应的问题并表达了自己的见解。

    陈健副处长从行政保护视角出发,具体就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假冒专利行为查处以及其他专利纠纷调解和行政保护的内容等方面分享了自己对强化专利权保护的看法。首先,陈健副处长详细解读了专利法第71条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裁决权及管辖的规定。关于假冒专利行为查处,陈健副处长结合机构改革的要求,说明了假冒专利查处权力归属部门的改变,并就罚款数额的改变从个案平衡的角度解读了专利法第68条修改的合理性。然后,陈健副处长从职务发明科技成果转化的角度说明了专利法第6条和第16条修改的原因。最后,陈健副处长总结了新专利法中的三个保护主体,其中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和专利行政执法部门的具体所指还需细则进一步明确。

    李永乾总监结合自身的工作背景,从企业的视角对外观设计保护的相关条款进行解读。李永乾总监认为,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的客体增加了局部外观设计对实务工作有着积极的作用,并指出外观设计专利的判断主体有从一般消费者逐步过渡到一般设计者的趋势。同时,李永乾总监认为,赋予外观设计专利国内优先权并扩大保护期,符合未来高质量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要求。除此之外,李永乾总监详细说明了其对开放许可制度的保留态度。

    在研讨会的互动交流环节中,姜丹明院长就惩罚性赔偿、药品专利链接九个月的等待期、专利侵权请求赔偿的举证责任等内容与各位专家进行了观点上的交流。

    苏志甫法官和李永乾总监对线上观众的相关提问作出了回应。会议的最后,作为主办方代表,杜颖教授对各位嘉宾的分享以及线上观众的参与再次致以谢意,并表达了对各位专家为专利法的配套实施细则继续建言献策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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