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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法工作坊系列活动第6场 中衍律师事务所郑乃全主任谈合规

    发布时间:2020/11/25

    2020年11月23日下午4点,北京中衍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央财经大学企业合规与风险防控法律研究中心联席主任郑乃全先生在学院南路校区主教519作“什么是合规”企业法治系列讲座。本次讲座由企业合规与风险防控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周游副教授主持,法学院简爱博士、王湘淳博士参与与谈。本次讲座系商法学研究工作坊系列活动第6场,同时也是企业法治系列讲座第1场。

    郑乃全主任以亲身经历为切入点,展开了全面细致、精彩纷呈的讲座。讲座伊始,郑主任援引了《合规管理体系指南》中对“合规(Compliance)”的定义,对其基本背景进行了阐释;将合规主体划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介绍了需要进行合规的“组织(Organization)”以及从事合规的“合规人员(Compliance Officer)”。

    随着行业形势的转变,市场主体面临着因为不合规行为带来的经济损失、企业商誉降低、监管机构的制裁等合规风险,需要企业提前识别这些风险,这也催生了组织应当具备并完善“合规”功能,对风险进行事前、事中防范,同时,这也是迈向各组织预期目标所不可或缺的一步。

    关于“什么是‘规’的问题”,郑主任从规的范围及渊源、规的内容进行了充分列举。“规”不仅包括国际条约、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这些外部“规”,也包含了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和协议。合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反腐败、反洗钱、网络及数据安全、海关等。

    最后,郑主任从四个方面讲解了应当如何开展合规。各组织需要配备合规人员、制定相应制度,实现合规的独立性;建立合规数据库确立并完善合规的判断标准;制定合规工作程序,对合规官的权力进行适当的约束和限制,发挥合规正向、积极的促进作用,保护交易安全;合规人员在作出决策时需要进行价值判断,权衡行为实施后为组织带来的效益与其自身的风险,并对此提出有效建议。

    在与谈环节,简爱博士以其自身丰富的刑法学知识,为本次讲座补充了有关“刑事合规”的内容。刑事合规不仅仅是一个预防性保护措施,也在预防犯罪私有化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成为组织免于或减轻刑事处罚的依据。

    郑主任以域外司法实践为例,对简爱博士所述的关于合规在刑事处罚方面的作用表示赞同。如果组织在其内部已建立起完善的合规制度、为合规做好了充分准备,而只是在执行上存在失误时,监管机构可能会据此豁免处罚,这也是合规正向激励作用的体现。

    王湘淳博士从公司法的角度出发,认为合规的产生与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召开的原因如出一辙,都是由于外部施压所导致的,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合规是否能与现存的商事实践充分契合这一引人深思的问题。

    此外,现场同学也向郑主任提出了如何在公司利益与合规发生冲突时进行平衡的问题。郑主任一并进行了解答。合规并不是顺势发展的,其过程必然充满坎坷与波折,不应将公司利益与合规放置对立面中,需要由合规人员寻找既能实现公司利益,又能避免合规风险发生的安全地带。

    最后,周游副教授对此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并为在座学生日后从事合规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提升自己跨领域、跨学科、跨专业的综合技能。

    在全场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文/谭舒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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