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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权副教授参加“荷塘月谈”研讨“商业平台处理用户信息的合法性基础”

    发布时间:2021/04/28

    2021年4月9日,法学院刘权副教授应邀参加清华大学第16期“荷塘月谈”专题研讨会,并作了“数据处理的正当、必要原则——个人信息保护的平衡之道”的主题发言。此次会议主题为“商业平台处理用户信息的合法性基础”。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杨旭担任主持人,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教授、吴伟光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晓东、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苏宇、阿里巴巴集团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顾伟、华为法务部首席全球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法律专家罗明、北京安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新锐等专家学者参加本次研讨会。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教授为本期研讨会致辞。首先向与会嘉宾表示感谢,并指出数字经济这个时代里,平台对于个人信息的处理、融合可以产生非常巨大的倍增效应,由此构成整个数字经济的基础。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和促进个人信息利用之间如何进行平衡,始终是数字经济发展的痛点和难点,这其中的平衡器就是合法性基础。因此,今天的论坛聚焦商业平台处理用户信息的合法性基础这一具体问题,希望通过本次研讨既能够深化认识,也能够推动产业的合规,甚至推动正在讨论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起草、修改、完善。

    中央财经大学数字经济与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权,围绕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梳理了我国相关法律规范,探讨如何判断是否正当、必要的问题。关于正当原则,他认为主要包括目的特定、明确、合法三项内容,但同时指出,目的过于特定、过于明确,也会产生问题,可能妨碍数据的充分利用,应允许适度地变更目的;目的合法指的是合法利益、合法事由。关于必要原则,他认为应当禁止过度处理和保障不足,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合理关联性,数据处理不得超出正当目的;二是数据处理应以最小损害的方式;三是禁止数据安全保障不足。最后,他认为“正当、必要原则”可以弥补数字时代意思自治与契约自由的缺陷,可以矫正数据处理者同数据主体之间日益严重失衡的态势,实际上可统合称之为比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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