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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法学研究工作坊第22期举行 共议电商平台规制

    发布时间:2021/06/04

    2021年6月2日下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2021年度商法工作坊第7期(总第22期)在中财大厦案例教室1举行。本次工作坊的讨论议题是电商平台规制。活动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中央财经大学2020届法学硕士王明泽同学参与讨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商法教研室副主任周游副教授作为指导老师参与此次活动。活动流程包括指导老师引导、发言人展示、评议团队评价、参会者提问、特邀嘉宾发言、指导老师总结及答疑赠书等环节。此次活动共有近60名校内外师生及业界人士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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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周游老师介绍了选择此主题的原因,对本次工作坊的特邀嘉宾王明泽学长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

    随后进入发言人展示的主要环节。我校法学院2020级研究生沙桐,法学院2018级本科生冷文曦、马志丽,2019级本科生于学昊、童升,2020级本科生陈华溢六位同学介绍和分享了他们的阅读收获。

    马志丽同学总体介绍了电商平台的定义,阐述小组选题背景,介绍目前实践中二选一排他性交易行为模式的三种表现形式:强迫型、利诱型以及合意型;冷文曦同学以餐厅与商户所签订的“排他性条款”为例来说明什么是“二选一”行为,并依据反垄断法第19条对如何认定市场支配地位予以了说明;童升同学则从正反两方面介绍了“二选一”行为,具体包括对该行为具有正当性和不具有正当性的内在原因的分析;沙桐同学以美团外卖代理商的行政处罚书为例介绍我国电商平台“二选一”的现状,并对《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分析;陈华溢同学说明了具有支配地位的平台已经产生了“私权利”,并具体介绍了各类私权力的类型:准立法权,准执法权和准司法权;于学昊同学对平台私权力自治所产生的问题和规制的必要性进行了分析。

    接着,工作坊成员对发言人团队进行扫码打分。在场同学对展示的内容进行了思考和讨论,并通过便签的方式对自己感兴趣的部分提出了问题。

    进行第一次抽奖赠书之后,评议团队对发言人的发言进行了评议。法学院2019级本科生秦川同学对本次展示的整体做出评价,认为展示逻辑清晰,发言人语速适中;法学院2019级本科生郑仪蔓同学认为冷文曦同学的表述非常清晰,但同时认为发言团队需要对其所选取案例的典型性予以说明;法学院2019级本科生李昂同学认为童升同学以理论争议为切入、从正反两方面介绍“二选一”行为使他打破了对“二选一”行为的可能稍有的偏见,但语速稍快有部分地方没听懂;法学院2018级本科生张雪认为发言团队对于法条的理解和解释非常到位,但是PPT的制作比较繁琐,可以加以改进;法学院2020级本科生王汉申认为陈华溢同学从准立法权、准执法权和准司法权三个方面介绍“平台私权力”,逻辑非常清晰,但同时表示了对平台私权力规制有关度的疑惑;法学院2020级研究生周子扬同学认为于学昊同学展示的逻辑性很强,但同时表达了对司法审查能否做到位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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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王明泽同学以3Q大战为切入,介绍了利用不同部门法规制“二选一”的局限性,也给大家分享了读研、读博的一些心路历程。周游老师也对如何看待平台“二选一”问题作了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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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周游老师对本学期共7期商法工作坊活动作了总结,回顾了一学期以来大家阅读的书目和讨论的议题,倡导各位不要内卷成华而不实的“空心菜”,而应当要有扎实的能力提升,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这也是工作坊开展的精髓所在。

    本学期工作坊在一片掌声中落下帷幕。


    (本次活动受中衍教育基金资助)



    图/郑岩

    文/侯涵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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