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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宪法行政法教研室集体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宪法学教学重点指南》

    发布时间:2021/12/13

    2021年11月20日晚7点,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教研室召开线上教研会议,集体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宪法学教学重点指南》。蒋劲松教授、于文豪教授、刘权副教授、赵真副教授、刘馨宇博士、王世杰博士参加会议,教研室主任白斌副教授主持会议并作总结。

    与会教师就在新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大学如何优化宪法学的教学工作、如何把准吃透宪法学教学重点、如何讲好用好马工程重点教材《宪法学》等话题交流分享体会看法,提出各自的真知灼见。

    蒋劲松教授强调,《指南》对指导我们提高宪法学教学水平具有重大意义。《指南》将宪法学教学重点内容列为六大板块176个知识点,对宪法学教学工作提出了体系化要求。这是促使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学教学体系的战略部署。近几年来,我有意识地探索宪法学教学的中国特色,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为中国宪法的决定性价值,以此为准比较中国宪法与资本主义宪法。以《指南》衡量,我讲的知识点还需增加。为便于实际执行,建议增加非法学硕士生的宪法学课时。

    于文豪教授表示,《指南》为今后的宪法学教研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重点,适当其时,非常重要。在今后的教研工作中,我们要站稳政治立场,把握指南精神,突出重点、讲清难点,从正反结合、内外结合、教研结合等方面,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质量,培养优秀法治人才。

    刘权副教授表示,《指南》具有重大的历史价值,有助于培养信念坚定、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在未来的教学科研中,要坚持政治性、学术性、实践性、规范性相统一,深入阐述基本权利的基础理论,重点研究“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意义和法治实践要求。

    赵真副教授表示,《指南》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宪法学教学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要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指南》阐述的基本原则、教学要求、教学内容,进一步校准教学重点,破解教学难点,更新教学方法,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讲好中国故事,突出宪法的中国性。

    刘馨宇博士表示,宪法学教学应当政治性、学术性和实践性并重。首先注意政治性,宪法学教学研究不能脱离中国。注意授课方式,讲清楚中国特色宪法理论的原理及其与西方宪法理论的区别,有理有据地证明中国宪法学的科学性。其次注意学术性。宪法学的研究对象首先是宪法文本,强调解释学方法。注意宪法与政治、哲学等其他学科的连接,同时注意宪法作为法学学科的专业性。最后体现实践性。融入更多中外事例,结合我国的备案审查制度,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王世杰博士表示,《指南》全面涵盖了宪法学的内容,为以后宪法学的教学和研究提供了指针。《指南》特别强调对宪法文本和实践的理解,指出应当运用多种解释方法以把握宪法文本。这是理解和教授宪法的前提和基础。一是重视宪法文本。《指南》特别强调宪法的内在精神与历史逻辑,也就是从宪法文本形成的历史脉络,“要特别重视宪法的历史性”。这种历史性要回溯至马克思列宁主义以及我党革命和执政以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法传统。二是重视宪法实践。注意关注新时期以来宪法实践,尤其是备案审查机制和监察委的实践,作为宪法研究和教学的重要实证事例。三是重视全面把握。既避免陷入西方话语体系之中,又避免将我国宪法与外国特别是西方宪法截然对立,加强和改进对外国宪法的研究,更好明确我国宪法与外国宪法的区别。

    与会教师一致认为,普通高等学校宪法学的教学工作应当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应当从宪法文本出发,以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为宪法学教学的根本遵循,以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成果,确保宪法学教学既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又体现鲜明的时代特色和中国特色,既坚定宪法自信,又体现学科进展。

    大家表示,在今后的教学研究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吸收借鉴中华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和其他国家和民族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深入剖析和批判错误观点,指导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宪法观,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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