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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学研究会公法学工作坊读书会第一弹

    发布时间:2015/11/19

    聚贤于此,乐享读书

                         ——记法学研究会公法学工作坊读书会第一弹

    1111日晚六点半,法学研究会公法学工作坊读书会在丁香园一号楼319教室成功开展。本次读书会邀请到了法学院讲师赵真博士和郑玉双博士,与大家一起分享关于《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的阅读心得,各级本科生及研究生也参加了本次活动。

    赵真老师分享心得

    在各位同学做了简短的自我介绍后,本次读书会正式开始。首先赵真老师指出法律的因果性联系是法律自身特征;法律不是事实,而是规范;规范是一种意义,而不是事实。因果律法学道义层面是正义理论,法律的规律不是因果律。除此之外,赵老师还提出纯粹法理论是不断切割后剩下的形式结构性的东西。所以它非常单一,招致的批判也是最多的。

    接下来,同学们分别发表了自己的感悟。第一位同学着重于法的概念。他认为本书的写作基础与作者的经历有很大关系,作者凯尔森排除了所有主观意识带来的影响,将法与正义做了很大区别。同时,他也表达了自己的疑惑:“我没有找到他是以怎样的思路来做这些。直接动因和间接动因又是什么?我说的正义和作者抛出的正义不同,而且我不完全认可作者把正义从法律中抛出的思路。”另一位同学则对正义是社会的幸福这一点表示不解。幸福作为一种主观的判断,到底是如何去判断的?为国家牺牲又算不算幸福?她想知道在自然法不过是被立法者、利益集团者利用的情况下,被排除在正义之外的自然法是不是也被排除法律之外了?最后一位同学则认为作者将正义过于狭隘化,法可以以正义性约束人,而作者却将法剔除,之后的论述就缺乏来源支持。

    一番精彩的畅谈后,两位老师对同学们的解说做了评价。郑玉双老师首先肯定了同学们的认真及提出的问题的价值性。他认为这本书的确有难度,所以读者首先要弄清作者写作的目的,然后结合时代背景,来研读作者的理论观点。赵真老师则给出了一些阅读此类书籍的建议。他认为这本书很好地呈现了法学基本概念,其中的分析方法对于学术论文的写作是值得借鉴的。他也希望同学们能继续深入阅读下去,学习这种思维方法。

    全体合影留念

    此次读书会不仅让同学们在交流分享中学习了更多的法学知识,而且进一步培养了对公法研究的兴趣,为以后的法学学习打下更好的基础。

                                       (供稿人:2015级本科生 赵锦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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