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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院学生2012年赴天津法院系统实习活动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2012/08/18

    2012年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赴天津法院系统实习活动于8月13日顺利结束。本次实习活动是在中央财经大学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协议签署后实施的首项重大实践教学活动。我院经过报名、面试等程序遴选出25名同学,于7月10日8月13日分别在天津高院、一中院和二中院进行实习实践活动。实习期间,校领导王广谦校长、倪海东副书记、法学院郭锋院长等领导到天津亲切看望了实习同学。法学院实践教学中心具体组织了此次活动,教学实践中心主任林剑锋教授以及法学院尹飞教授、张琪副教授、刘燕副教授、张小平副教授、于洪伟博士、李伟博士、郭维真博士、肖芳博士等老师亲自带队指导了实习活动。

    8月13日下午4时30分,我院2012年赴天津法院系统暑期实习结业座谈会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会议室举行。天津高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处长李经纲、天津高院及第一、第二中院部分领导及指导老师代表,我院副院长刘双舟教授、法学院实践教学中心主任林剑锋副教授、于洪伟博士、肖芳博士及实习同学参加本次座谈会。

    实习同学代表张超、贾伟波和杨菁菁分别代表天津高院、一中院和二中院实习生发言。他们在发言中首先对提供本次实习活动的天津法院系统表示感谢,其次表示经过一个多月指导老师们的悉心教导、言传身教,每个人都受益匪浅、收获颇丰,最后他们再次代表实习同学对法院的各位领导和指导老师深表谢意。

    天津高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杨波法官代表指导老师进行发言。杨法官对同学们顺利完成本次实习活动表示祝贺,并简单介绍了指导老师们在实习期间所做的工作,对同学们在本次实习活动中的表现予以高度肯定,提出了对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工作中的期望,希望大家能够再接再厉,不断提高自己。

    受郭锋院长委托,刘双舟副院长代表法学院在会上作发言。刘院长就天津高院对本次实习活动予以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简单介绍了我院就本次实习活动所做的组织工作。刘院长表示本次实习活动只是双方合作的开始,今后会更加深入合作,并探索出一条崭新的全国领先的法学实践教学之路。

    李经纲处长最后发言。李处长首先对我院对本次实习活动所做的工作予以高度的评价和肯定,并希望双方在今后能够继续合作,共创共建,实现双赢。李处长表示,本次中央财经大学与天津高院的实习合作受到上级领导的高度评价,为全国法学实践教学开创了一种全新的模式,今后会积极推广。最后,李处长希望同学们能够积极利用本次实习所学经验,顺利完成今后的学业,在法律的道路上有所建树。

    我院实习生向参会法院各位领导及指导老师献花,并合影留念,2012年天津法院系统实习活动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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