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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院学生2012年赴天津法院系统实习活动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12/07/12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签署的《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国家级)共建协议书》的相关内容,我院选派25名同学赴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展专业实习。710日上午930分,我院赴天津法院系统实习活动启动座谈会在天津高级人民法院会议室举行。天津高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处长李经纲、副处长阎洪彪、高院及天津第一、第二中院相关业务庭及职能部门负责人,我院法律试验与实践教学中心主任林剑锋副教授、郭维真博士及25名同学参加座谈会。座谈会由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处阎洪彪副处长主持。

    林剑锋在发言中首先代表法学院与郭锋院长对高院领导就本次实习活动的高度重视与精心安排表示感谢。林剑锋表示此次实习活动是中财-天津高院(国家级)校外实践基地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学校与学院对此高度重视,从4月份便开始启动这项活动,法律实验与实践教学中心通过动员、组织报名、面试、公示等重重环节,最终遴选出25名专业素质较高、政治素质过硬、纪律性较强的25名学生赴天津高院实习。希望同学们在实习过程中,展示中财法学院学生应有的精神面貌,遵守实习纪律与提高保密意识,做到谦虚、好学、谨慎,并预祝此次实习活动能圆满成功。

    法学院学生代表李杰同学在座谈会中发言。首先,他对天津高级人民法院支持此次实习活动表示感谢。其次实习能使同学了解司法活动,增长见识,将从课本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最后,李杰同学承诺遵守保密协议,认真学习和工作,并希望此次活动能圆满成功。

    李经纲处长最后发言。李处长首先对中财法学院师生来天津法院系统实习表示欢迎。李处长在讲话中指出了实践能力对于提升自身素质的重要性,他对参加实习的同学寄予希望,希望同学们抓住这次机会,在实习中端正态度,提高实践能力。

    天津市高院办公室邵华同志对参加实习的同学进行保密教育,25名学生签署了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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