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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德恒律所程晓璐律师作“刑事辩护的魅力”主题讲座

    发布时间:2018/03/12

    2018年3月7日晚19时,我院“2017-2018春季学期法律实践课程系列讲座”邀请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德恒所刑事业务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诉讼法学博士程晓璐律师,并就“刑事辩护的魅力-以检察官转型刑辩律师为视角”作法律实践讲座。本次讲座是我院法律实务论坛一部分,也是中央财经大学第四批青年科研创新团队“国家治理视角下的跨行政区划司法协同与社会发展”团队的系列学术活动法学院研究生和部分本科生参加了本次讲座。讲座由李伟副院长主持。

    作为一名刑辩律师,程晓璐律师首先以“从事检察官和律师职业的六大区别”徐徐展开,并分别从职业权属性质、工作模式角度、司法生态体验、学习培训重点、生活方式节奏和自我管束要求六个方面做了详细讲解,使在场同学对检察官法官行业与律师行业有了深刻的理解。

    其次,程晓璐律师发出了“什么是辩护”的提问,并提出辩护是受委托或制定的人员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的被追诉人无罪、罪轻,从而建议被追诉人不定罪、不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的建议,以维护被追诉人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的活动。其中,辩是手段、方法,通过争辩辨明是非,说服司法机关接受自己的意见;而护是目的和归宿。辩意味着有争议、有疑惑;护意味着服务对象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总体处于弱势地位,需要保护、维护。随后,程律师通过对黄光裕、顾雏军、张文中三者案例的阐释,说明了刑事案件中辩护的重要性,引起了在场学生深深的共鸣。

    再次,程晓璐律师对司法生态的体验做出讲解,并提出“律师对于司法现状的感悟和法治建设的体验往往更加深刻”的见解。从事过两种不同职业的程律师,对检察官和律师职业的区别深有体会。她以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指出检察官受地域限制,事业、眼界相对狭窄,而律师职业不受地域限制,因此视野更为开阔。程律师谈到,自己虽然已为人母的,却仍然每晚挑灯夜战,第二天天不亮就整囊出发,而让她坚持下去的,是身为律师的责任,这也让在场同学深深动容。

    在娓娓道来中,程晓璐律师分别讲述了律师与检察官学习培训的重点,生活方式节奏的区别,并指出“一名成功的律师并不取决于其专业技能的高超,而在于其适应社会的能力、与人交往的智慧、开放广阔的视野和包容豁达的胸襟,即高情商”。谈及自己经历了两种职业的交替,程律师认为,检察官要慎独,要适应孤独;律师不仅要靠自己,而平日的应酬使生活与工作界限更加模糊。

    讲座的最后,程晓璐律师以优美的文字,描述了优秀律师的形象,指出一个好的律师所应该具备的四个标准——法律专家、心理学家、演说家、社会活动家。在讲座中,徐律师不禁让同学们深深地领略到了刑辩律师的魅力便在于“深刻体验现实社会,感受人间百态”,刑辩律师制度创设本身就是要“通过双方适度的博弈达到动态的平衡,实现兼听则明”,并提出刑辩律师是“社会稳定的助推器”。同时,程晓璐律师简述了检察官和刑辩律师的共同点,指出二者同样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追求法治进步的出发点和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是一致的,即对公平、正义、良知的充满激情和妥善传达。

    两个小时的讲座飞快结束,程律师的丰富的职业经历和充满力量的话语深深感染了现场的每一位同学。适逢女生节,讲座结束后,同学们纷纷送上节日的祝福和礼物,并与程晓璐律师进行合影留念。同学们心怀程晓璐律师的鼓励与祝福,定能够将未来学习生涯与职业道路的每一步走得坚定、从容。

    (文/芦俊成 邢宇 图/郭其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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