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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院三名学生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批法律实习生

    发布时间:2018/08/06

    2018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接收第二批法律实习生的公告,接收我院推荐的2017级法学硕士研究生周佳欢、果鸽、孙恬静三名同学为法律实习生。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我院推荐人选的资格进行了审查,包括学习成绩、社会实践经历等方面,最终决定全部接收我院推荐的三名同学参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实习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接收在校学生为法律实习生的制度已实施了两年。2017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接收法律实习生,我校即被确定为允许推荐人选的高等院校之一,并成功推荐2016级法学硕士研究生曹月为首批法律实习生。2018年度,我校再次被确定为推荐院校,入选人数较上一年度多出了两名。这也反映出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财法学院的办学质量与教学水平的认可。

    此外,自2015年起,中财法学院已连续三年积极组织推荐优秀学生为最高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的工作,共计9名学生成功入选为最高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其中2014级法学硕士研究生马园、2015级法学硕士研究生党弘毅、2015级法学研究生孙秋晓、2016级硕士研究生黄盛秦4名学生因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圆满完成实习任务,荣获最高人民法院“优秀法律实习生”称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法律实习生制度,旨在加强与高校法学院双向交流合作,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中财法学院也十分重视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培养人才的机会,积极配合做好组织推荐与日常管理工作。“两高”法律实习生制度使在校学生得以亲身参与司法过程,将法学理论知识与司法实践知识相结合,对他们法律思维的养成以及综合法律素质的提高有很大的益处。接下来,我院将继续完善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建人才培育平台的工作,同时也将进一步加强双方的其他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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