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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法学工作坊第18期读书会举行 师生探讨“行政国的正当程序”

    发布时间:2018/12/18

    2018年12月17日晚,公法学工作坊第18期读书会在学院南路校区主教808会议室举行。白斌副教授、于文豪副教授、赵真副教授、刘权副教授作为指导教师参加本次工作坊,与我院20余名本科生、硕士生与博士生共同阅读《行政国的正当程序》。我院2018级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生刘学涛主持本次工作坊活动。此次读书会包括自我介绍、主题分享和自由讨论三个环节。

     

     

    在主题分享环节,我院2016级本科生尚嘉琳结合《行政国的正当程序》一书,谈了自己的读书体会。她的报告主要有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本书进行体系性概括和梳理。她首先介绍了本书的背景资料,即美国宪法第五和第十四修正案设定了一项规定: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这一修正案涉及公民权利和平等法律保护,最初提出是为了解决南北战争后昔日奴隶的相关问题。它对美国国内的任何州和地方官员行为都有法律效力,但对私人行为无效。其次尚嘉琳同学对本书中关于正当程序的三种模式做了详细的介绍,她谈到,适当性模式是历史上和当今存在的普通程序,反对因人因事而设置特殊程序,但其具有模糊性、个别特殊性和复杂性,因此之后产生了追求利益平衡的效能模式,而效能模式也存在着忽视对程序本身的关注、侵害单个人的利益等缺陷。由此作者提出了理想的模式即尊严价值模式,这种模式借助自然权利、自由和正义的基本原则来确立正当程序对政府的限制,弥补了适当性模式和效能模式的缺点。

    在第二部分尚嘉琳同学谈到了自己对本书的体悟感受,本书运用的案例非常多且涉及到哲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等诸多学科,以及作者将抽象的理念或形而上的思考同具体方法和技术相结合、千回百转的论述风格让自己感受到知识的无穷,以后在读书时不能仅看涉及自己专业的书,要扩大读书的领域,学习社会学、历史学方面的知识。

    第三部分尚嘉琳同学提出了自己在读书时的一些疑惑和想要讨论的问题,即程序性正当程序和实质性正当程序的区别是什么、程序对实体的价值以及程序本身的价值如何判定,来供大家思考和讨论。

    2018级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生屈志强和法学硕士韩如雪作为本次读书会的与谈人,分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韩如雪主要从行政正当程序的保护不足和过度侵犯方面谈了自己的想法,她认为行政正当程序所表达的理念就是对行政程序的重视,通过行政程序约束行政权力,从而保障相对人权利,实现社会公正。但在任何时候都应当注意行政程序的正当性,在注重程序本身的重要性时,不能忽视其与实体权利的统一性,才能更为有效的发挥行政效能,更为有效的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屈志强首先对报告人未提到的本书的作者进行了补充介绍,其次他谈论了对于本书自己中对马肖的尊严价值模式的一些理解,他提出马肖这一尊严命题的提出,使得程序内在价值的独立性可以得到较为充分的论证,他的研究表明,包括参与、平等、理性等在内的程序价值的正当性是完全可以得到理论上的证明的,那就是它们从不同的角度维护了当事者的作为人的尊严,使他们真正积极参与裁决制作过程,主动影响裁决结果的程序主体,而不是消极等待官方处理、被动承受国家追究的程序客体,从而具有自主地决定个人命运的选择机会。

    在自由讨论环节,同学们共同对本书阐述的三种模式以及尚嘉琳同学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激烈的探讨,发表了各自的观点。

    数字经济与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人工智能与网络法教研室主任刘权副教授对本次读书会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刘权副教授指出,杰瑞·L.马肖教授以行政程序为主线,结合美国的宪治实践,构建了行政合法性的三种理想类型。适当性模式属于传统模式,人民选举代表,由代议机关制定法律来实现民主,行政机关只是消极地执行法律,起到传送带的功能。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特别是随着积极行政的兴起,适当性模式的局限性越来越明显。如今的行政机关愈发能动,其可以制定行政规则、作出行政决策等,行政“民主赤子”日益突出,因此产生了第二种模式即效能模式。效能模式主要考虑行政绩效,注重运用成本收益分析,有利于促进社会整体福利的最大化,但也存在容易侵犯个人利益、把行政程序为工具等缺点。因此作者构建了第三种模式即尊严价值模式,这种模式认为尊严是无价的,行政的合法性来源于对人格尊严的有效保障。但尊严价值模式如何实现,作者并没有详细论证。

    赵真副教授首先提出本书是一本非常具有理论性的作品,它的定位是宪法,但又并不像我们通常所看到的宪法书籍。其次他认为该书的序言对整本书的总结非常到位,同时也在第一章对本书的定位做了非常明确的铺垫:本书的聚焦点是正当程序,作者不满足于在此之前对正当程序所提供的根据,即适当性模式和效能模式,因此作者为正当程序提供了一个理想化的根据即尊严价值模式,这种模式即吸收了前两种模式的优点,又克服了前两种模式存在的弊端,具有他们所不存在的优点。

    白斌副教授首先针对如何阅读提出了详细的建议,其次他谈到这本书解决的实质问题是正当程序的原理论问题,即正当程序从何而来。作者提出的三种模式都是正当性的来源,适当性模式借鉴了萨维尼理论,给正当性找到了历史和传统的渊源;效能模式借鉴了边沁的理论的有效性方面;尊严价值模式的理论实质是道德理论。除此以外,我们还可以思考其他的正当性来源,比如民主、权威等。最后白斌副教授提到,我们还可以思考另一个问题,有没有可能正当性不是来自于单个理论,而是一种组合。本书的划分是不是一种纯粹的理念性划分,是为了理论研究的方便,而在实际中是一种糅合的表现形式,并不是单一来源。于文豪副教授也表达了相关看法。

    最后主持人刘学涛博士对于临近期末考试仍然积极读书的同学们表示赞扬,对各位老师的参与表示衷心感谢。公法学工作坊不仅提升了同学们阅读与思考能力,激发了同学们学习公法的热情,还拉近了老师与学生之间的距离。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之中,第18期公法学工作坊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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