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中文 | 旧版
  • 意见建议信箱
    如果您对学院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写邮件至: cufelawyjjy@163.com
    当前位置: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 新闻动态 / 正文

    公法学工作坊第22期举行 师生研读经典名著《为权利而斗争》

    发布时间:2019/06/13

    2019年6月5日晚,公法学研究工作坊第22期读书会在学院南路校区主教808会议室如期举行。本次读书会研读经典名著鲁道夫·冯·耶林著、刘权译的《为权利而斗争》,由2018级硕士研究生王姝作为主讲人,2017级法律硕士研究生邢新敏、2016级法学本科生王小丹作为与谈人。本次活动特别邀请到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雷磊教授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谭道明副研究员,法学院郑玉双副教授担任主持人。蒋劲松教授、白斌副教授、于文豪副教授、赵真副教授、刘权副教授以及法学院本硕博近三十余名同学参加了本次工作坊。

    读书会分为三个环节进行,第一个环节包括主讲人报告与两位与谈人的发言,第二环节为与会同学、老师的自由发言,第三环节为特邀嘉宾的总结发言。

    在读书会的第一环节,王姝同学主要从有关耶林理论、《为权利而斗争》相关译本和刘权副教授译本的对比、该译本的内容与延伸思考三个方面进行报告。王姝同学认为《为权利而斗争》,无论在时间上,还是在整个耶林理论中,都是起承转合、画龙点睛之笔,是耶林理论的枢机。该著作前有承继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的耶林成名作《罗马法的精神》,后有将《罗马法的精神》所论详细展开的《法的目的》。

    目前大陆流行的《为权利而斗争》译本,比较有影响力的有三:较早的是萨孟武教授的译本《法律的斗争》,主要参考John J. Lalor英译本、并结合日译本意译过来的。该英译本取自1877年维也纳第5版,译文本来收录在1979年三民书局出版的《孟武自选文集》里面。后来因为王泽鉴教授在《民法总则》的开篇引用了这一版,故享誉坊间;另一个是胡宝海老师2004年法制出版社的译本《为权利而斗争》,据其1995年《民商法论丛》第2卷题注的介绍,是从日文版小林孝辅、广泽民生译本翻译过来的,而该版本源自德文1891年维也纳第10版;第三个是郑永流教授的同名译本,现有两版,分别为2007年法律出版社的译本和2016年商务出版社的译本,皆译自克里勒教授1992年编辑的版本,该版原文收录了1872年维也纳第1版。

    雷磊教授在万余字的序中已经详细、深刻地阐明了从话语到理论两种读《为权利而斗争》的方式。从整体到部分,仔细研读本书第四章“为权利而斗争是对社会的义务”中耶林提出的互惠性关系内容,王姝同学由此延伸出对个人除为私权利斗争外,如何为公共性权利而斗争的问题的思考。

    在主讲人报告完毕之后,两位与谈人分别进行了发言。与谈人邢新敏同学重点分享了对耶林提出的“法感”这一概念的思考。耶林通过提出法感这样一个概念,诠释了人民为权利而斗争的正当性,以及该如何通过对具体权利的维护来培养法感。无论个人是贫穷还是富有,是有权还是无权,是处于高层还是底层,均都会享有法感。与谈人王小丹同学主要提出了三个问题与在座的老师、同学进行交流:第一,在为权利而斗争中,如何对“权利”进行定义;第二,如何对“斗争”进行定义;第三,权利被侵犯就一定需要斗争吗。

    在工作坊的第二环节,与会同学、老师就读书过程的产生的思考和对主讲人、与谈人发言中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在工作坊的第三环节,特邀嘉宾老师们作了精彩的发言。雷磊教授鼓励同学们以一种“立体化”的方式,去品读法学史上的经典大家所著的经典名著。研究《为权利而斗争》,要在耶林本人思想史的脉络里进行。无论是批评萨维尼的历史法学派(民族的法),还是批评由历史法学派而来的概念法学(潘德克顿式的逻辑型法典与法典万能论),普遍的法之精神与目的,是耶林理论中的“一以贯之”,而“为权利而斗争”又正是耶林所谓法之精神与目的所在。耶林的观点在德国法学研究方法论的转化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在本书的研读过程中,我们要学会一种从话语到理论式的研读方式,并结合完整的耶林理论,对其思想进行立体化的理解。

    蒋劲松教授认为,法感的启蒙教育十分重要,但同时深刻地指出,实施法律的理想状态,在实践中需要进行平衡,此时我们不仅需要“法感”,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不违背法律原则的前提下,认真进行个案的法益权衡,从而在更广泛意义上实现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关于权利救济的问题,在私法关系中,不论采取协商还是诉讼的方式都可以,但更难的在于对于最基础意义上的权利的救济。

    谭道明副研究员谈到虽然目前个人侧重于拉美区域政治、经济、法治的跨领域的研究,但读好基础理论并相互交流、产生思想的火花,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的。刘权副教授的译本,相比之前的版本有诸多进步。

    白斌副教授将刘权副教授译本与郑永流教授译本中的部分具体内容进行了比较阅读,并让每位读者用心去感受。接着,白斌副教授对于(Rechtsgefühl)一词,究竟应是应翻译为“法感”还是“是非感”的问题,谈论了一些个人的看法。

    于文豪副教授、赵真副教授、郑玉双副教授也作了精彩发言。

    刘权副教授在回答完与谈者的一些问题之后,首先对翻译本书的契机、经过进行了整体性的介绍。其次,刘权副教授认为,在不同的时代,为权利而斗争的对象可能有所不同。耶林所探讨的为权利而斗争,主要限于同私权利作斗争,例如欠债不还、偷盗抢夺物品、侵犯名誉等。自20世纪初期以来,特别是以1933年美国罗斯福新政为标志,政府职能急剧扩张。很多国家不再坚持亚当·斯密的自由市场理论,而广泛奉行凯恩斯的干预主义,主张用政府这只“有形的手”来监控市场这只“无形的手”,以解决市场失灵带来的各种问题。“行政国”日益强大成为世界性趋势,公权力触角无所不在。由此,为权利而斗争的主要对象,似乎应当是公权力,特别是行政权。而在如今的互联网时代,人们似乎还须同网络平台等“私权力”主体进行斗争。

     

     

    通过对刘权副教授译本《为权利而斗争》的研读,加深了同学们对耶林理论及德国法学研究发展的了解和认识,培养了同学们的阅读兴趣与思辨能力。正如刘权副教授在本书的译后记中所说,为权利而斗争需要勇气,需要信念,需要技艺,更需要品性。本次主题的读书会再一次唤起我们对“法感”“权利”的认识,触发了我们对究竟该如何为权利而勇于“依法”斗争的思考。

    文/王姝 图/陈敏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