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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财数字经济与法治工作坊第3期举行 聚焦如何规制网络空间

    发布时间:2019/11/07

    2019年11月6日晚7点,中财数字经济与法治工作坊新学期第二次读书会在学院南路校区主教215教室举行,阅读书目是劳伦斯·莱斯格的《代码2.0:网络空间的法律》。本次读书会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2019级硕士生王子臣主持,于文豪副教授、刘权副教授作为特邀嘉宾参加。法学院2017级本科生胡迪菲、2019级硕士研究生崔紫璇和2017级本科生林睿尧担任主讲人。2018级博士研究生刘学涛和2018级博士研究生屈志强担任与谈人。参加此次读书会的还有我校部分本科生、研究生。本次工作坊包括主题分享、与谈、自由讨论和教师点评四个环节。

     

     

    在主题分享环节,2017级本科生胡迪菲以“当我们在讨论代码的规制时我们在谈论什么?”为核心做了报告。她认为,这个问题其实可以拆解成两个问题来讨论,一个是“代码是什么”,一个是“规制是什么”。本书第七章回应了“规制”,第八章解释了“代码”。她认为,市场主要依靠价格等经济手段来调节人们的选择,改变社群规范的常见手段是教育,法律毋庸赘述。作者在书中写道:“烟草本身如何,其设计如何,其制作如何——一言以蔽之,即为香烟的架构”。架构的概念接近于物体与生俱来的性质。而架构与本书谈论的核心问题交汇在“代码”这个点上,作者将代码称为“架构的相似物”。如书中所说,你能够保密或者你会留下访问记录,“代码,或软件,或架构,或协议,设置了这些特性。”作者还解释了引出这些概念的重要意义,即站在政府的角度,考量采用不同的规制手段所需要的不同成本,然后选择最经济的、效用最佳的那个。问题在于间接规制又不仅仅只要考量它的成本,而必须直面它存在的种种问题,比如它可能误导责任的归属,这让我们难以准确的追究责任,因为我们很难发现规制与其结果之间的关联。对此,作者提出的建议是“提高透明度”。

    2019级硕士研究生崔紫璇结合言论自由、隐私以及主权等分享了自己读书的一些感想。她认为,隐私问题和版权问题相同,只是与版权相比,在隐私问题上,受到的威胁是分散的紊乱的,与保护相对立的制约理念是强制性的而不像版权一样是非强制性的。宪法保护自由言论的出发点仅仅是对抗政府的这一观点是片面的,他认为对言论自由权的完整考察必须包含责任和权利两个方面。所以在言论自由的问题上,作者更倾向于对其进行制约。同样,对言论自由的限制也涉及四种方式,但与隐私保护不同的是,由于网络空间使出版成本极大降低,匿名性的规模在扩大,市场对言论的限制很少,法律和准则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所以在网络空间中,言论的最大保护者是架构也即代码。因此,架构所创造的极大自由也凸显了法律规制应当在架构建设中的重要性,网络空间已经从自由走向控制。同时,网络空间的国际化,我们正在改变曾经的基础架构,重建网络的价值。所以,我们在技术方面,应该让网络空间的代码形成它自身的一种调节方式,而在法律方面,它要求空间上的国家对这个空间达成共识,并且制定共同的策略来处理它的规制问题。

    2017级本科生林睿尧认为,开放带来的透明度能使政府获得规制权,但是另一方面会受到抵制,导致规制的效率降低。因此应当寻找透明度和效率之间的平衡。一个解决的方法是创建一些非开放的、封闭的模块,这些模块组合成开放的系统来实现某些功能,这样既可以保障透明度,又可以防止因为过度开放带来的抵制,也有利于发挥封闭代码竞争的作用。但是现在的法律制度中旨在鼓励隐匿代码,保护知识产权,要突破代码的不可触及性的局限就在于改变现有法律中的价值取向。对于主权冲突的问题,他归纳到作者提出了三种解决方案,分别是排除法律进行规制、只适用一国的法律进行规制和多国法律世界。

    2018级博士研究生刘学涛和屈志强作为本次工作坊的与谈人,分别发表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刘学涛从规制的概念出发,从本书关键词“规制”出发,重点分享了“规制”一词的由来,研究状况等。屈志强从三个问题出发,对网络空间中的民主问题等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在自由讨论环节,同学们一一对数字经济的未来发展进行了激烈的探讨,发表了各自的观点。自由讨论结束后,刘权副教授对本次读书会就网络空间对知识产权、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数据主权的影响,发表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并回应了同学们在自由讨论时所谈到的一些问题。

     

     

    最后刘权副教授宣布本次工作坊结束,此次活动激发了同学们对法律的兴趣,同学们在活动中互相交流,领悟法治思想,体验法律真谛,提高了法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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