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学人物:林剑锋教授 | 法学杂志2025年第3期
来 源:《法学杂志》202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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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24年,中国知网中国科学文献计量评价研究中心(简称“知网评价中心”)基于中国知网收录的国内学术期刊论文和会议论文,首次开展学者学术影响力客观评价,我校林剑锋教授入选“中国知网高被引学者Top5%”,充分彰显了其在民事诉讼法学领域的学术引领力和广泛影响力,其研究成果对学界和实务界均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近日,林剑锋教授的最新研究成果《<民法典>第1254条(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诉讼评注》在《法学杂志》2025年第3期发表,并附林剑锋教授的履历及研究成果介绍。

以下为介绍内容全文:
林剑锋,男,浙江象山人。中央财经大学龙马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财经法学》编委会主任,法学院学位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民事诉讼基础理论研究重点项目主任,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比较法研究专业委员会(筹)副主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新利益法学研究中心研究员,西南政法大学比较民事诉讼法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等职务。入选中国法学会青年人才库,最高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强制执行单独立法”专家组成员。深度参与《民事诉讼法》《民事强制执行法》《外国国家豁免法》等制定与修改工作。
林剑锋教授毕业于清华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2006-2008年受教育部资助赴日本东京大学法学政治学研究科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研究领域为民事诉讼法、证据法学及民事强制执行,关注民事诉讼法基础法理与基本制度、比较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视角下的民事实体法等领域与维度的研究。对于民事裁判效力理论、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虚假诉讼、证据制度、撤诉制度等问题有过深入研究;学术译著《民事诉讼诉法制度与理论的深层分析(高桥宏志)》《新民事诉讼法(新堂幸司)》以及学术专著《民事判决既判力客观范围研究》在民事诉讼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产生广泛影响。在《中外法学》《现代法学》《法律科学》等刊物发表论文40多篇,出版专著、译著等超10部,主持国家级、省部级课题8项,科研成果获高水平学术奖项2项。
林剑锋教授的主要学术观点如下:(1)中国民事诉讼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要立足于中国的实践,尊重我国民事司法的历史传统与制度沿革,同时也要遵从现代民事诉讼法的内在程序原理,新时代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与制度的体系化应实现理论逻辑、实践逻辑与历史逻辑的高度统一;(2)以《民法典》为代表的民事实体法不仅是指引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社会规范,在民事诉讼被依法解决过程中,民事实体法也是具有依据功能的裁判规范,民事诉讼是民事实体法与民事程序法综合作用的场,故民事诉讼法不是简单民事司法程序法,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并不限于民事司法的程序问题,民事实体法在诉讼过程中如何运行应当成为民事诉讼法学研究者的独特研究维度;(3)民事诉讼法存在程序保障、诉讼效率、一次性解决纠纷等诸多基本价值,上述基本价值都应当被遵从和兼顾,但在展开学理阐释与制度解释时,不同基本价值之间可能出现对立与紧张,甚至产生冲突,但作为民事司法活动的基本要求,程序保障(程序公正)应当是最为优先的正当性依据;(4)对于诉讼标的、证明责任分配、既判力范围等民事诉讼法学基本理论问题讨论,不同立场之间本质上存在着形式逻辑与实质逻辑的思维对立,也存在着是遵从制度(规则)正义还是关照个案正义的差异,成文化的法律体系与根深蒂固法律逻辑决定了原则上应遵从形式逻辑优先和制度正义优先,对于实质逻辑与个体正义的关照应为解释论展开的例外。
学者感悟:慎思明辨,求真致远,以规范解构社会,以逻辑丈量正义,治学当如履薄冰,而问学须向无尽处。程序如轨,实体为锚,析法理于程序隙,求效率而不失公正,探制度更须叩问程序正义之根。
文/法学杂志
审/徐建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