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8日晚19时,法学院“刑民交叉法律实务论坛”第二讲在中央财经大学学院南路校区主教218举行。本次论坛邀请到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首席证券业务合伙人王营律师,以“专网通信业务诈骗案剖析”为题展开分享,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刘泊宁副教授主持活动,学院30余名研究生及星来律师事务所的部分律师参与研讨。

王律师重点讲述了资本市场广泛关注和争议的专网通信业务暴雷事件,由于该类案件背后的交易结构复杂,法律认定分歧较大,因此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首先,王律师向同学们介绍了专网通信业务的定义、具体类型和业务模式。关于专网通信业务的核心模式,王律师通过绘制业务结构图的方式进行了详细讲解。他指出,专网通信业务模式的产生有其特殊的政策背景,尽管该模式在特定时期具备一定的商业合理性,但在2021年后,因资金链断裂等问题逐渐暴露,最终发生多起涉嫌财务造假与合同纠纷的案件,涉及刑、行、民及纪律处分多个领域的交叉处理。

鉴于案情复杂,王律师将其拆解为三个“案中案”帮助同学们理解,并且深入探讨了每个案例背后折射出的法律问题。在隋某案中,王律师循循善诱地引导学生思考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他结合隋某开展业务的动机、履约情况以及与上市公司之间业务合作模式的合理性,分析了隋某是否具备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故意等争议性问题;在某公司财务造假案中,王律师详尽介绍了该上市公司加入隋某业务合作模式的契机以及后续出资、尽职调查及业务运作的过程,对于其中牵涉到的刑事犯罪、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况分别展开了“刑-行-纪”多维视角的案例分析;在某公司欺诈发行案中,王律师详细阐述了两家上市公司被证监会认定为欺诈发行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予以处罚的原因和法理。最后,王律师总结,上述案例“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反映出市场监管实践中对主观意图认定的复杂性和争议性,指出这也是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的争议焦点。王律师还嘱托各位同学日后在工作岗位上处理案件时,要注意将行为人的主观状态放在特定的背景下予以全面、综合的考察,不要以“上帝视角”苛求当事人预见所有风险。

本次活动结束之际,刘泊宁副教授总结指出,王律师带来的不仅是其实战经验积淀的分享,还有更深层次的法律层面之外的思考,意境深远,需要同学们慢慢吸收和体会。专网通信事件暴露出的一系列资本市场监管与立法、司法层面的问题,也为行业风险防控与法律规制敲响了警钟。“刑民交叉法律实务论坛”日后将继续响应学院“党建+”活动的号召,促进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的有机衔接,推进“一融双高”落地落实,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文/刘泊宁
图/王付焕
审/徐建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