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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大学房绍坤教授主讲“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中的法定租赁权”

    发布时间:2025/10/13

    9月19日下午,中财法学30年系列活动之法治中国论坛2025年第7期在中央财经大学学院南路主教503教室举行。吉林大学房绍坤教授应邀为法学院师生带来一场题为“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中的法定租赁权”的精彩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宋志红教授主持,郑州大学申惠文教授、吉林大学曹相见教授、法学院赵玉教授进行与谈,法学院各年级同学参加讲座。

    讲座开始前,宋志红教授详细介绍了房绍坤教授的学术背景与成就。房老师是吉林大学“匡亚明”杰出教授、我国著名民商法学家,三十余年来深耕民商法教学与科研工作,其育人有方、治学严谨,堪称师者与学者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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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主讲环节,房老师首先介绍了宅基地使用权的制度特性。他指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初始取得的无偿性、存续长期性、主体身份性、不可继承性等特性。这些特性限制了宅基地作为市场要素的自由流转,导致其财产价值难以充分显现。为了破除这一困境,宅基地改革通过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旨在落实集体所有权、保障农户资格权、放活使用权,进而优化宅基地权利配置,显化其财产价值。对于改革中新设的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属性,目前学界争议较大。然后,房老师认真比较分析了几种代表性学说,包括“法定租赁权说”“宅基地经营权说”“地上权说”及“建设用地使用权说”等。他指出,这些学说均从不同角度阐释宅基地使用权,其中“法定租赁权说”在静态实现效果与立法实施成本方面,相较于其他观点展现出明显比较优势。最后,房老师从法定租赁权的内涵、法定租赁关系的主体、期限、终止四个方面,详细阐释了法定租赁关系的法律构造。

    在随后的互动环节中,同学们踊跃提问,师生围绕“法定租赁权的设立必要性问题”以及“法定租赁关系期限问题”展开讨论。

    在与谈环节,郑州大学申惠文教授高度肯定了房绍坤教授的报告,认为该研究通过将法定租赁权与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相结合,为阐释农村房屋转让、继承等现实问题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吉林大学曹相见教授就宅基地使用权初始取得能否理解为无偿取得这一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见解。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赵玉教授进一步强调,宅基地问题具有高度复杂性,不仅涉及民法领域,也与保障法密切相关,这正是当前难以建立统一宅基地立法体系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总结点评环节,宋志红教授用三个“真”概括了房绍坤教授的精彩报告:第一是“真问题”。宅基地制度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现实议题,相关研究必须扎根中国实际。房老师在讲座开篇即明确指出,当前宅基地制度最核心的问题在于财产价值难以实现,以及由此产生的房屋权利与土地权利之间的协调困境。第二是“真对话”。学术交流的本质在于对话,要求研究者全面、精准地把握既有学术观点。房老师在系统梳理学界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将纷繁复杂的宅基地使用权性质争议凝练为四种核心观点,并进一步归纳出债权与物权两条解释路径,展现出深厚的文献梳理与归纳能力。第三是“真学问”。房老师娴熟运用民法基础理论,聚焦于极具中国特色与实践前沿性的宅基地“三权分置”问题,体现出对民法理论的深刻理解与高超的驾驭能力。

    最后,本次讲座在全体师生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下帷幕。现场座无虚席,学术氛围浓厚而融洽。与会师生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整场讲座不仅拓宽了学术视野,也激发了大家对现实法律问题的研究热情,为未来相关领域的理论探索与制度构建提供了重要启发。

    文/张宏宇

    图/李汶清

    审/陈   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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